1937年7月,毛泽东创作《实践论》,标志着毛泽东对王船山哲学思想中知行观的继承和发扬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哲学史上,对知行问题论述集大成者非王船山莫属。王船山在批判吸收朱熹、王阳明知行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唯物的知行合一理论。王船山从“道”和“德”两个方面对认识的起源和认识的两个阶段(“见闻之知”与“德性之知”)展开论述。船山说,“见闻之知,止于见己闻,而穷于所以然之理”“视听之明,可以摄物;心知之量,可以受物”。意即人类通过耳目感官的视听功能,对世间万事万物产生感性认识,人对外界事物的认识是从人的所见所闻的感觉开始的,认识起源于感觉,这是认识的初级阶段。至于“德性之知”,则可指导人的行为或实践,船山指出,“知行相资以为用”,“夫人必知之,而后能行之;行者皆行其所知也”,“君子之知,以审行也”。船山的论述表明了知对行的巨大反作用。
    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刻阐释了“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其中蕴含了船山学的知行认知观。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说:“认识的过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不是零碎不全)和合于实际(不是错觉),才能根据这样的材料造出正确的概念和论理来。”毛泽东对认识来源及认识的两个过程的论述在某种程度上与王船山的理论几乎类似,无疑又超越了船山的理论,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认识发展的普遍规律。
    在知行关系上,王船山注重行或实践,他在《尚书引义》中说:“知可诡而行不可诡。”意思是说,知是主观的,可能包含虚假和欺骗;而行是客观的,在实践中难以假冒掩饰。故可以用行为来检验知识的真伪,用“行”来衡量“知”能否实现,由此可见船山知行学说中已初步蕴含了以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的意思了。王船山进而论述了“行”较“知”而言更为重要,他说,“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知以行为功,行不以知为功;行可得知之效,知未可以得行之效”。船山的论述显然是重视行的功效,行比知更高级更重要,行中必定包含有知的内容和作用,而知中并不必包含有行的内容和作用。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详细论述:“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最后得出科学结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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